()一个大力的扣杀,球在台上弹跳了一下,还是出了界。澄黄的小球先是急速的滚动,在慢慢缓下,最后停在了一个人的脚边。
看着有人俯身捡球,他准备迈出的脚又收了回来。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他都是个懒人。有人愿意代劳,他绝对是情愿动口不动手:一句无关痛痒的“谢谢”只是嘴唇上下翻动的事,比起弯腰简单多了,何乐而不为?而且他还免费给人提供了次日行一善的机会,功德无量呀。
挑眉,左手叉腰,右手执拍当扇,乐得逍遥自在。显然,懒人不止他一个,无论是台子对面的蒙朝,还是站在旁边,暂时充当观众的损友一群,都稳如泰山,一动不动。他们对捡球人都以最高礼节相待——行注目礼,等着落跑的乒乓“自动”归巢。
那人起身,刚及肩的发有一缕绕过肩头,滑向胸前。看来发质不错,微微带点淡黄的发丝在阳光下反射出诱人的光泽。就不知那人的脸,给他的是否是个惊吓?人一抬头,他的呼吸不由一顿。那张脸,让他莫名地熟悉,却忘记在哪见过。
不,准确的说,是他见过的一个女子和眼前人面容相仿。
只见她侧头,望向他,动作突然顿住了,女子的脸上写满了不相信。她的眼锁住他的,颊上红霞顿生,难道她对他的脸也有疑问?他不禁想着这不太可能的可能,皱起眉,与她对视。
女子有双明媚的眼,与她相似的那人同样有双与女子一样美丽惑人的眼。当时的他,看着那双眸子,还曾为它里面身藏的忧伤心痛了半秒。不过,眼前的这个人,红晕浮上了脸颊,眼神却是侵略性十足。
两个人就这么定定地相互望着。他一直觉得自己定力不错,欢迎挑战.耗上几分钟都没关系。两三分钟的时间他还是有的.况且,挑战失败的绝对不是他。
果然,她的同伴唤她回神,她才直直上前,将乒乓交到他伸出的手中,急急地离开,连他的道谢都来不及回应。
从他们目光交缠到分开,也不过十来秒,而左手拿着大摞书,行色匆匆的她,输给的不是他,是时间。
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诡光,对着蒙朝浅浅一笑,右手迅速动作。还未等对方反应过来,胜负已定。
他承认自己有些奸诈。他奉行的八字箴言高度概括了他做人的宗旨:“无奸不商,无诈不人。”不过他感觉自己做的还不够到位,可能和自己太懒有关.懒,决不
是件坏事,它只是彰显了个人的生活态度而已。就象刚才,两次捡球的人都不是他,一个道理。诈,也只说明了自己的反应比旁人快上几个节拍,这也算不上什么。
至于那个出现他面前的女子,无关紧要。学校不大,会遇见,到时他会想起她象谁的。
※※
放下电话.心像被针剌般疼,原来他一直还不够坚强。
分手后的两年,听说她又换了个男朋友,很多事,他都没想再回想,可过去还是缠得他愈来愈来紧,几近窒息.
记得高中是她先找上他的。他从来不是主动的人,既然有合适的人,他也不讨厌,于是就恋爱了。刚开始,他是云淡风轻的,心中没有荡起一丝涟漪,到后来感情投下了,一发不可收拾。他甚至觉得也许这一生也为会再有这样的深情:把她当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掉。喜欢上她,是自己始料未及的,他以前觉得一
切皆在掌握:优渥的的家境,俊美的长相,和一个不算笨的脑子,未来的成功并非难事。而自从她在他身边,他开始暴喜暴忧,患得患失。她经痛,泪水滴滴下落,他恨不得痛得在地上滚动的是他。她的独舞得奖了,一脸雀跃地向他飞奔而来,他那时只想抱拥她深深一吻。
是不是一旦真心,人就会很累?付出得多的一方,注定是伤得重些?他有时候觉得后来陷入热恋的他们,“相爱”是种假象.她还没有他关心她那样的在乎他。联赛中,他们的足球队在点球大战中胜出,他兴奋地跑向看台,想她分享由他踢进至胜球的喜悦,却只看到她昏昏欲睡的倦容,满腔的激奋瞬间化为乌有。这也许是算他小气,小题大做,把问题扩大了。可是后来,她的眼里不再只有他,她的笑颜也不只为他一人绽放。
当她一脸歉然地说:20岁之前,谈爱是种奢侈时,后面的话他已料到,是啊,是种奢侈,为什么当初找上他时没想过?为什么当他也为她迷醉时不告诉他?要知道,骄
傲如他,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奢侈啊!18岁的他,被他初恋的女子伤得体无完肤,难道他对她好就那么微不足道么?
在排除了她身患绝症或其它什么八点档剧情常出现的可能后,他“痛快”的选择了放手。没错,真的很痛,心像被她狠狠地捅上几刀又旋转了刀把了360度的感觉。快,他当然得快,再不放手,等着旁人看笑话吗?这一次的心痛他会牢牢记住,就像他的名字,绝不错记。咬牙,收心,重拾课本,忘掉那些甜蜜或伤感片断,全力打拼他的未来。等上了大学,他对自己说:这四年,要心如止水,不,心如死水就更好了。像一句台词所说:不抱希望就不会失望,日子自然好过。他不得不承认他中她的毒太深,他失去了再喜欢人的能力。当听到时下拒绝人的经典话语;“对不起,我曾被深深伤害过。”他也想笑,可是唇角的一点点咸湿却泄露了真实的心情,原来心中还有恨,还有怨,痴,怒。
记得和他一分手,她就和另一个人走到了一起,快得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快得所有人都怀疑她脚踏了两只船。班上的人都在惊疑他们这得到了包括家长在内,几乎是所有人祝福的一对,怎么就给对方道了再见?朋友们识趣知道问他,他也不会说。只好收声,等他自己舔伤口。等大家都以国他的伤已被时间抚平,却发觉他比以前更沉默了。本来他的话少,遇上熟人偶尔会打开话匣子,说说冷笑话。是她,让他生活色彩缤纷,微笑连连,连话也多起来。同样是她,将他如坠地狱,让他明白一个事实:幸福,从来就不能唾手可得。
她的甜笑,她的泪水,她的梦魇,她的娇嗔都随着她的借口,她的遗弃被他藏在心里最阴暗的角落。偶尔他会记起那句:对不起,我发现喜欢的那个人不是你。他
就努力催眠自己:这是台词,台词,昨晚看的一部什么烂片的台词。自欺成功,就去欺人,我没有受她的影响,照样活蹦乱跳,从来只有鱼上我的钩,岂有我被钓走的道
理?旁人信了,说着说着,他也信了,相信他还像刚开始一样,可能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方才接到高中朋友的电话,无意间说漏了嘴,说她又换了一个。听到又有人被三振出局,他不知道应当额手称庆还是为素未谋面的这人掬把同情泪。可是,觉得心胀痛难受的那人,好象叫纪错。望着镜中连苦笑都觉得勉强的面容,不禁扪心自问:真的就逃脱不掉她留下的后遗症了么?
镜中人目光阴郁地回望着他,没有答案。
※※※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她,那个帮他捡球,却一直盯着他看的女生。距上次也快半年了吧。记性好不是件好事,这样的人通常会比一般人累,因为他们忘不了的太多。
这天的她,一般轻松惬意的样子,吃着东西,单手插袋,脚步轻快的向他的方向走来。看她舔着冰激淋的一脸满足,他突然觉得很羡慕。这两年,他将脑中的弦绷得很紧,紧到他自己都感觉一即即断。卖命地踢球,像海绵样的吸收有用的知识,做每件事,务求尽善尽美。没把握的,他根本不碰。学,然后学以致用,就是他生活的重心,除此哪有心情想别的,做别的?
没人逼他,是他在逼自己。已经提醒自己不要“自虐”了,努力进行中。
他知道她也注意到他,前一秒抖在她纯白t恤上的冰激淋就是铁证。显然,她没留意自己糗样,已有几个人向她行注目礼,但她只是认真地望着他,眼睛闪亮闪亮地。与她几近擦身,还是错身而过。只因他稍稍往旁移动了几分,到底她像谁呢?没想到过了半年还是没记起,不过,这不重要,不是么?
重要的是烈日当空,他被她诱惑得也想吃冰激淋了。买了个和她手上的模样相仿的,一口咬下。很甜,不禁皱眉。他几乎不吃甜食,可这种新奇的感觉却很棒,让陌生的食物在嘴里缓缓地化开,沁凉至心。
一时间,遇到她的次数频繁起来,频繁到超乎他的想象。从公寓楼下,到足球场,从上课路上到教室外的走廊,从街边小店到大型超市,他们经常不期而遇
。他甚至有此怀疑,她是否跟踪过他,不然,就是……他马上否定了有缘这一虚幻的概念。若要谈有缘,他比较希望是和钱。
各走各的路,相向或相逆,路上的走法也只有两种他责怪自己想太多的同时发现,对这个陌生女子的关注已超过了他的想象。
他知道她近视,有时会带隐形眼镜,还会习惯性地去扶下那并不存在的镜架。他知道她喜欢看日本的小说—有次她专心选书,一来就挑走《神的孩子全跳舞》,《列克星敦幽灵》和几本川端康成的,拿到心仪的书,脸上喜欢的神采令就在她身边,却未被发现的他看得心神一恍。
像现在,虽手握球拍,却还是在分神时再次看到了她。
她靠在距他大概5m的乒乓台,对旁边一对情人的卿卿我我视若无睹。她的视线从远处移向他这边时,他从容地移开了他的,专心挥拍,捡球。
当她低头走向篮球场,正好换其他人打,他交出球拍,站定,观战。这次他们都没看对方。因为他没关注她的必要,以前遇见后就马上得出的一些关于她的结论,他不想成为习惯。
二十分钟过去了,他站在水笼头前痛快地有和冷水降低运动带来的高温后,关掉水源开关,举步欲走,深邃的俊眸被远处一张苍白的脸吸引,放下离开的念头,抱手旁观。额上顺着脸颊缓慢滑下的粒粒水球因炽烈的日光照射幻化为夺目闪耀的点缀,很自然就衬托出其冷峻傲然的气质。
篮框下那个不知是不是与球有仇,几乎可算是在和篮球“搏斗”的人,几十分钟前他还见到过。嗯,投篮姿势雰分,运球的力不够,腕关节也没有用起来……还想三步上篮?真是无知者无畏吗?起步就有问题!他怎么看都觉得她不是要投篮,而是拿不球在泄愤,再不然……
望向球场上想休息却坐立不安的人,俊亮的黑眸似乎找到了答案:血色全无的脸,无神空洞的眼,沉滞地跑动,和时不时捂着肚子的手……剩下唯一解释:她,失血过多。
她的狼狈样子和记忆中的某人重合了。记得他以前处理过此类情况的,堪称专家。他清楚那种痛的症状:开始是腰酸,小肚子痛,严重的身体某些部位也会受牵连。同时会恶心,呕吐,手脚发凉,虚软无力,严重的会昏眩。
偶然一次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子被疼痛折磨得憔悴不堪,他先是手足无措,后来就轻车熟路地处理她的生理痛,也不管她是否羞涩难当。那时,她至少感到了在他热手巾上的一点暖意吧?
谁知道呢,铁石心肠的本不应是她,他觉得倒是自个儿待人处事有此冷酷,可潇洒地说一刀两断的人却和他下定要好好珍惜的是同一个。
注视着篮球场上那个行动迟缓的女人,脑中闪过无数的止痛良方。此时的她需要一碗香浓甜腻的红豆汤。再不然就去校医那报道,硬撑又没糖吃。想归想,等他止痛良方在脑中走马灯似的闪现完,他能做的只是拍拍肩膀上的灰尘,扭头走人。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用不着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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