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家公园,因为近段时间才刚刚建好,所以我还不知道,方艾期先拉了我到附近的商店买了副猫耳朵和蝴蝶领结,
“这是做什么?”
我满脸的疑惑
“这里面今天举办活动,有个主题PARTY,心情不好来这转转是个绝妙的去处,我跟你说啊······”
她拉着我的手往公园里前进,如果是小艺,她总会挽着我的胳膊,而方艾期则有另一个习惯,喜欢牵着我的手,这让我觉得像极了孩子,老师那时总会说,大家手牵着手不要走丢了,我想,大概那时我也是看中了方艾期的侠义心肠才和她交朋友,这样的感觉,很温暖,很被重视。
她要带我去的PARTY是公园里的一个主题晚会,我老远便听到锣鼓喧天的音乐声,各种彩灯在空中飞舞跳动,说实话,我本身不太喜欢这样的场所,拥挤,吵闹,互不退让,我有这样的感受还是拜大学所赐,曾经一年一度的露天篝火晚会,人踩着人,喧嚣,狂妄,来得早的站在前边,力气小了便被推出前排,个子矮的,便由男友架在肩上,并且还要挡在最前排,我有些受不了这样的场面,篝火泛起阵阵浓烟,飘至空中,呼吸受制,如今又要面临这样的场面,我停下步子,伫立在原地,
“怎么了?”
见我停下,艾期问我
“非得去吗?”
我问
“当然!”
生拉硬拽是方艾期的本事,这个永远都精力充沛的女人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我的手腕被拉红,最终还是卷入了一场音乐浩劫,我宣布,之前对她作出的所有良好评价要在此推翻。什么温暖,什么重视,都是这家伙利欲熏心所赐予给我的。
巨大的轰鸣声从舞台中央发出,方艾期在人群里如鱼得水,我被她牵着跟在屁股后面,费了好大劲才往前挤了一点,透过人与人之间的缝隙,才能有幸看到舞台上的动态,此刻我扎在人堆里,呼吸不畅,脸一瞬间憋得通红,有种立马走人的冲动,方艾期的手像手铐,她笑呵呵的回头看我,对我吼出前面的动态,我早已无心倾听,她给我戴的猫耳朵早已不翼而飞,头发被摩擦得凌乱不堪,就听到主持人在撕心裂肺的呼喊,
“下面有请BLUEBAN乐队上场,带给你来自秋天的悸动,大家一起来,举起你的手······”
我感觉钳制我的纤手松开,一瞬间获得了自由,感谢主持人,感谢群众的积极参与,悄无声息地,我退出人群,远离喧嚣中心,空气顿时清新起来,呼吸也顺畅许多,艾期孩子心性,断不会发现我不见了,我决定在外边等她。
公园里晚上比白天热闹,不知从何时开始,这已经变成了无可厚非的事实,除了艾期凑热闹的这一块,其实还有许多人声鼎沸的地方,叔叔阿姨们每天几乎都会成群结队的相聚在公园里跳广场舞,从一开始的粗略舞步,到如今,已慢慢进化成优雅的华尔兹或探戈,可谓是升级版的广场舞了,这群人有着自己热衷的事物,大多人因为这样的业余活动,心境会有所改变,这便是青春。
我想四处走走,好看看这所新冒出的公园,还有什么另类的花样,知道艾期听不到电话铃声,便发了条短信,到时在公园外的路口汇合,沿着小路,远离喧嚣,格外幽静,大晚上的走起来,还是有些吓人的,这里没有几个路人,抬头眺望,不远处有块空地,空地上似乎坐落着一幢咖啡馆,两层高的小洋楼,看外面的装修,极具欧美风格,藤蔓摇椅,棕褐色雨伞支撑,若是白天,看得清周围成荫的绿树,别具一格,不过夜晚也有它的独到之处,房屋灯光点亮之际,米白色的咖啡馆瞬间清明亮堂,使心境开明,少了份压抑之感。
咖啡馆外面是露天场所,我走过去找了个清幽的地方,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偏僻之地,有一瞬间以为自己误入外族之地,不一会有人拿了菜单过来,上面除了咖啡,还有些精致的小点心,我随意翻阅,看到了一盘极其眼熟的蛋糕,绿色的抹茶之上,点缀着黄色的芒果酱,很多人不喜欢芒果酱的风味,但我记得,唯独一人,热衷于此。
“你们老板是谁?”
我抬头问服务员,这里的服务员穿着倒是与其他咖啡馆无异,墨绿色衬衣,棕色的裙子,黑色贝雷帽,见我问起,反应倒是极快,
“咱们老板在店里呢,您要见他,还得劳烦小姐进去一趟。”
“好!”我把菜单递给她,她小跑着走进店里,找到老板通知了他。
老板站在吧台,放下手中擦得发亮的咖啡杯,
“你好!”
他跟我打招呼,
“你好!”
我们俩招呼着,虽然我想见的那个人不是他,但见到他已足够证实我的观点,与我打招呼的男人叫宋嘉豪,在我前面的日记里,我有提到过这个人,他是孟丹的未婚夫,容风的情敌。此刻我站在他面前,倒是让人尴尬,宋嘉豪的成就虽不比莫氏的莫正,但经常可以在八卦新闻中听闻他的足迹,南城的财经杂志上也对他做出了相关介绍。
在大众的眼里,他是个成熟稳重的好男人,不过今天看来,他穿得很随意,灰色套头针织衫和七分裤,恰到好处的修饰了他的身型,许是我在设计部待得久了,见人的第一眼便是打量穿着,其次才是与人交谈,这也是大多数人的一种通病,宋嘉豪是个优质男,不靠父母,大四开始创业,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宋嘉豪这个IT男,在我眼里,这是死板且不活跃的,他们总是戴着眼镜,一身衬衣外加牛仔裤,脸上总会标注
“我是老实好男人的形象”
小艺不喜欢IT男,她曾将孟文杰和宋嘉豪对比,一一列出其特点,然后告诉我IT男的种种不好,又或是医生的种种好处,现在要换了孟丹来说,只怕与小艺是个反的了,
“你是杜羽睫杜小姐吧?”
我抬眼望着他身后的茶杯,诧异于他知道我的名字,
“我听孟丹提起过你。”
“经常?”
我问
“不,就一次,还是我和她在巴黎刚遇到的时候。那时她生着病,告诉我,‘要是有小睫在就好了!’”
“喝咖啡吗?”他问我
我点头,
“想喝什么?”
“蓝山吧”
他将咖啡豆放入研磨机中,带起一阵轻微的轰鸣声,咖啡豆渐渐变成细碎的粉末,一阵时间过去,淡淡的香味遮盖不住的飘出来,这味道很诱人,他拿出咖啡杯,蒸馏水洗净,铺上滤纸,将咖啡粉倒于滤纸之上,开水一冲,浓郁的咖啡味扑鼻而来,他取掉滤纸,待杯温稍微冷却一些便推到我面前,
“请品尝。”
宋嘉豪虽然不是专业的咖啡师,但不得不说,他的手艺已经炉火纯青了,这恐怕是孟丹教得好的缘故了,
“怎么样?我收的徒弟还算能干吧?”
正值我埋头喝咖啡之际,孟丹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笑意盈盈,孟丹的年纪是从小的玩伴中年龄最长的,勉强算是个孩子王,孩子们都听她的话,她读书读得早,离开我们也早,那年的分别,怕是快有两三年了,这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倒记不太清,只是这么多年,样子一点没变,这真是值得怀念的一点,
我夸赞道
“的确不错,但比起你来还是逊了一筹!”
“你呀!”
她摸摸我的头,
“还是那么机灵,怪不得爷爷喜欢你,我看你就嫁到咱孟家得了。”
我连忙摆手,
“丹丹姐,文杰开这样的玩笑已经够了,你怎么也来凑热闹。”
我撇过头,正好看到斜对面的一副大型十字绣,真的很大,让我一瞬间眼睛放光,有种被降妖塔镇住的感觉,我放下杯子,像孩子一样跑过去,收集美好的事物是我的强项,而美好的事物无关种类,无关材质,无关贵贱,美则美矣,各有风味。
孟丹跟在我身后,
“真了不起!”
惊叹之余,我伸手抚摸裱框的玻璃,那里面的图案,美不胜收,秋风扫落叶,一对恋人相互依偎取暖,男人是宋嘉豪,女人自然是孟丹,
“这是我和嘉豪相遇的地方,很美的一天,当初我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也许这是一个正确的抉择。”
她说的截然不同的道路,是选择当糕点师傅这一行。
“这世上的事永远都很难预料,当初我要改专业,除了穆凡以外,你也是影响我的人之一。”
“是我给了你决心?”
“可以这么说。”
“小睫,其实你比我更有勇气。即使你面对的人是老爷子,依然倔强到底。”
十字绣的恋人手上有一颗闪闪发亮的小球,
“这是什么?”
“哪里?”
“这个”
我伸出手指,点在发亮的地方,
“这个啊,是希望。”
“希望?”
“对,这幅十字绣是我给嘉豪的希望,那年他很灰心,几乎要放弃事业。”
“怎么回事?”
“他所设计的软件原本可以申请专利,但就在前一天,另一个软件突然也申请专利,名字,应用内容,跟他的一模一样,只是被改良得更好用更便捷。”
“你是说,有人盗取专利,并且把它升级了?”
孟丹点头,
“是内鬼吧,揪出来没?”
“也许不找出来比找出来更好吧!”
孟丹望向宋嘉豪的方向,脸色有些难过,宋嘉豪正端咖啡给客人。
我摆摆手
“算了,不说也罢”
能让宋嘉豪比失去专利更失忆的人,我估计是他亲近之人,不习惯挖人隐私的我选择避之不谈。
孟丹又摸摸我的头,
“小睫真是长大了,明事理了”
我满头黑线,我都多大了······
“容风还好吗?”
孟丹拉我坐下,突然问起他的状况
“一听你要结婚,心情很低落,说到底,总算是过去了。”
“其实我觉得他能找到更好的,我不适合他。”
“你就是从小对他太好,都对你产生依恋了。”
她抿嘴浅笑
“你是想说,容风把我当成了母亲?”
“很有可能啊”
我调侃道
和孟丹今晚聊了很多,已经完全把方艾期抛之脑后,直到孟丹问起
“你一个人?”
我才想起来,我让艾期在公园门口等我。
翻开手机,没有电话,没有回信。
我跟孟丹告别,相互拥抱,在我和她攀谈期间,宋嘉豪一直都没来打扰,有事没事都只是远远观望。我感觉得到,孟丹是幸福着的。
孟丹将送我到公园外,却并没有看到方艾期,我跟她告了别,然后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艾期,一阵忙音后无人接听,我想party还没结束,之后便一人在原地等候。
我一直将手机握在掌心,良久之后,等来的电话却不是艾期的。
“小睫?”
是穆凡,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疲倦,
“怎么还没回家,公司也没人?”
“你去接我了?”
“嗯”
“怎么没跟我说,我下午有约,提前走了。”
“你现在在哪?”
“南坪公园!”
“在那等我,不要动。”
电话挂了,一瞬间有种陌生的感觉,和穆凡分开得太久,早已忘却了,我还要跟他汇报行踪,那
些冒险的,担惊受怕的日子,也许正是我和穆凡羁绊最深的日子。
从前我心里所滋生出的不安,一部分是危险的处境带来的,一部分是穆凡带来的。我对他有着种种的依赖,倘若哪一天他消失在我眼前,我会不知所措,而现在,我的习惯已经慢慢改变,这样的不经意的生疏,不是恋人之间该有的,我解释为,偶然的遗忘,是我记性不好。
方艾期还没有来,又有一个电话打来。
“杜小姐?”
“我是”
“你好,我是Bob!”
这么晚打电话,所为何事?
“贾老大联系不上方小姐,听说您和方小姐在一起?”
“我和她走散了。”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最近众多女大学生失联这样的新闻满天飞,办公室里八卦得热火朝天,以艾期这样的年纪,成为目标不是没有可能。
手心开始冒出虚汗,不可能会有这样的巧合的,我安慰自己,尽量平复心情,但如果艾期真有不测,我一定会责怪自己一辈子。
手机又响起来,缓缓抬起双手,屏幕上跳跃着艾期二字。我有些忐忑的划过屏幕,
“喂,在哪呢?”
抬头看向不远处,方艾期正四处张望,寻找我的身影,头顶上两只兔子耳朵闪着光,明明灭灭,那时我几乎有种喜极而泣的冲动,使劲朝她挥手,人群里的她如此的渺小,似乎只要一瞬间就会被人海淹没。她看到了我,踩着高跟鞋往我这边走,她绝对想不到,刚才我有多担心。
“宝贝!你吓死我了。”
“怎么了?抛弃我心有不安了?”
“是,不过是你抛弃我在先,是谁松开我的手的?”
“我”
艾期扭扭肩膀,故作撒娇姿态。
一辆车停在面前,穆凡探出头来,这样刚好的时机,他是怎么做到的?
“小睫,该回家了!”
我转头,问艾期
“一起回吧。”
艾期左手摸摸后脑勺,右手指着穆凡
“这位是?”
想到艾期还不认识,刚想介绍穆凡给她认识,穆凡开口道
“我叫莫海季,小睫的男友。”